关于印发《mile米乐m6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8-12-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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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mile米乐m6新媒体管理

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《mile米乐m6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》业经校党委会研究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学习贯彻。

     特此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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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ile米乐m6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


第一章  总则

第一条  为规范学院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,促进校园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,确保信息安全,更好地发挥新媒体在信息交流、文化传播、服务师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,根据教育部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》(教思政〔2013〕3号)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《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和《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 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,指以单位(学院或院内各单位)和师生员工个人名义建设、认证并作为单位信息平台运行的新媒体平台,包括但不限于微博、微信及其他APP移动客户端等。

第三条  新媒体是思想文化宣传及新闻舆论的重要阵地,必须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着眼学院内涵建设和大学文化传播。

第二章  管理机制

第四条  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,遵守学院各项相关规章制度,按照“谁建设谁负责,谁主管谁负责”的原则实行管理。新媒体建设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,包括建立责任体系、完善发布审核机制、细化工作流程等。

第五条  在党委领导下,宣传处是学院新媒体归口管理部门,其职责是制定新媒体发展规划,研究制定管理政策,统一管理、协调,监督、检查与考评新媒体运营状况等。

第六条  学院对校园新媒体实行登记备案制度。学院各单位、部门开通官方新媒体,事先须向宣传处提出申请,创建一周内,向宣传处备案,填写《mile米乐m6校园新媒体备案登记表》,所在单位管理责任人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。账号名、后台管理人员或维护方式发生变更,应在一周内,以书面形式报宣传处备案。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mile米乐m6***、安徽医大mile米乐m6***、安医大mile米乐m6***、学院校徽以及其他与学院信息关联的名义申报、运营各类公众号或开发移动客户端。

第七条  学院对校园新媒体实行分级管理制度。学院官方微博、微信为一级平台,由宣传处直接管理。学院部门官方微博、微信和其他新媒体平台为二级平台,由各部门负责建设和管理,学院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第一责任人。学生班级、团学组织、社团创建的新媒体平台为三级平台,学生班级的新媒体平台归口学生处管理,团学组织、社团的新媒体归口校团委管理。

第八条  学院对一级、二级校园新媒体平台实行审批和年审制度,未通过审核的平台不得继续运行。

第九条  以学院师生员工个人名义建立,主要用于工作交流,传播内容主要涉及学院事务的各类新媒体平台,如QQ群、微信群、聊天室等,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,实行创建人负责制,纳入创建人所在单位管理。确因工作需要临时组建的工作群、讨论组严格执行“即建即散”原则,工作完成后及时解散,如遇岗位调动或离职,管理部门应及时变更群主。

第十条  各新媒体平台须严格遵守版权法,未经许可,不得随意转载他人图文。因版权问题发生纠纷,由责任部门承担相关责任。   

第三章  工作机制

第十一条  校园各新媒体平台应有明确的定位和服务对象,应侧重资讯传播、沟通服务功能,注重个性发展,提高文化内涵,避免重复建设。

第十二条  建立新媒体内容发布联动机制。在涉及学院重大事项、突发事件危机应对和社会热点及敏感问题时,各新媒体平台应按照学院官方微博、微信的发布信息进行转发,严禁私自发布相关信息。

第十三条  建立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查机制。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对所发布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严格执行“先审后发”制度,严禁发布不实、虚假和错误信息。

第十四条  建立信息纠错机制。新媒体各平台对已发布的不当信息要立即处理。如有损国家、社会、学院声誉等的不良信息,须及时向宣传处报告,及时处理。

第十五条  建立保密管理责任制。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相关资料及文件、学院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,院内各级官方新媒体发布和转载有关信息应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,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第四章  信息安全

第十六条  新媒体各平台责任单位必须切实加强账号管理和内容监管,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,对出现违规内容的新媒体平台,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,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责任。

第十七条  新媒体各平台涉及院内数据服务的,服务器必须设置在院内,并按学院服务器管理有关规定报批。

第五章  工作保障

第十八条  加大对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的经费投入,将其纳入事业发展总体布局,纳入党的建设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平安校园建设、文明单位创建、教育教学评估等工作体系,做到同步规划、同步推进、同步督查。

第十九条  各部门、单位要立足立德树人、造就良医根本任务,统筹推进新媒体建设和管理。要设专人负责新媒体建设和管理,配备专人负责编审。同时引导支持教学名师、优秀导师参与新媒体建设。 

第六章  附则

第二十条  本办法由宣传处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